上海注册公司设立分公司需要哪些材料?
发布于:2020-09-16
1、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《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》;
2、公司签署的“指定代表或者联合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书”以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书的复印件(本人签名);
3、公司章程(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);
4、公司营业执照副本;
5、分公司营业场所的使用证明书;
6、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出具的文件和身份证明;
7、申请登记的分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的登记前必须报批的事项,并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;
8、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;
9、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支机构必须经批准的,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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